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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龙洲街道清廉路28号)二楼203室。 3.报名需携带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部队服役退役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1:3比例的,招聘人数按比例核减。 (二)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公文写作及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核和聘用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1: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以综合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经考核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三个月。 (四)工资待遇 岗位工资由用人单位按龙游县有关编外聘用人员待遇规定确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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