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儋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儋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于2015年9月6日成立,隶属于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为:负责我市各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的业务实施,承担市政府或市政府应急办公室授权审批同意的各类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承担我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现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待遇 (一)招聘岗位 1.综合管理岗:1人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计算机、新闻传播学、物流工程及相关专业。 2.预警业务岗:2人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大气科学及相关气象专业。 (二)待遇 聘用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保险待遇。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综合管理岗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2.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人员;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计算机能力等级资格以及网络技术技能; 5.责任心强,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 8.在职报考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 (二)预警业务岗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2.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人员;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责任心强,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 8.在职报考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海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mb.hainan.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2016年8月10日。 2.报名方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从招聘公告附表中自行下载《儋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于2016年8月10日发送至邮箱dzxyjzx@yeah.net,邮件主题按照“姓名-2016年招聘报名”的格式命名。 3.报名要求 (1)考生除填写报名表外,请于2016年8月10日前通过特快专递、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儋州市气象局招聘小组一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如暂时无法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的,请提交在校学习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复印件。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上述报名资料的,请发送压缩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姓名-2016年招聘报名”。 (2)有被处分经历的,必须提供相应说明。如未如实提供,一经发现并经核查属实的,取消应聘资格,如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3)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儋州市气象局招聘小组负责,分为复印件(或电子件)材料初审和现场资格复审。 1.复印件(或电子件)材料初审。对考生提交材料的复印件或电子件材料进行初审,2016年8月15日,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另行通知。岗位招聘人数与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现场资格复审。入围面试考生于面试前一天,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到儋州市气象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核发面试准考证;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地点为:儋州市气象局。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范围包含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实行百分制,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地点:儋州市气象局综合会议室,笔试成绩在儋州市气象局政务财务公开栏上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设置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3.考试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生成绩是,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儋州市气象局政务财务公开栏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实施,在市级以上医院开展。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职报考人员,须在体检之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儋州市气象局招聘小组组织对考察人选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个岗位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聘用人员名单在儋州市气象局政务财务公开栏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报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业务管理处(省气象局应急与减灾处)和省气象局人事处备案。相关管理按照海南省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管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海南省气象局人事处、海南省气象局党组纪检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898-23331535。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儋州市气象局负责解释。 报名资料邮寄地址:海南省儋州市气象局综合管理科(邮编:571799) 联系电话:0898-23331535 传真:0898-23314845 电子邮箱:dzxyjzx@yeah.net 儋州市气象局 2015年7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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