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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达3:1比例职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采取现场评分。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二)总成绩计算 1、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3:1比例职位的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2、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达3:1比例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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