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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本县户籍、且居住锦屏县辖区内,男性,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女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毕业生; 2.本县户籍、且居住锦屏县辖区内,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退伍士兵 (曾在本县武警、消防部队服役的退伍士兵不受户籍及居住地限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20周岁及以上(1996年8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身高16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5厘米以上; 4.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能适应公安工作体能要求,无残疾、无纹身和明显影响形象的疤痕,双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无色盲,符合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4.已招考聘用到事业单位试用期(见习期)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已招考录用到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报名前未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8.锦屏县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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