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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平湖市利民劳动事务代理所需招聘合同制职工1名,主要从事项目报批业务代理、中介机构管理服务等工作。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后出生); 3、具有经济学类或行政管理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4、嘉兴市户籍,在当湖街道有居住条件的。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简章(2016年8月8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6年8月8日起(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00分,下午2:30时至5:00时止。 2.报名地点:平湖市人力资源市场大厅9号窗口,联系电话:85013656。 3.报名材料:报名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工作(学习)简历、学历(位)证书、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填写《平湖市利民劳动事务代理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可参加笔试。 (四)笔面试 笔试以平湖经济社会发展、审批制度改革、项目推进服务等知识为主。笔试前三名参加面试。面试以综合知识和能力水平考评为主。笔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择优录用 笔试、面试成绩将在平湖市人才信息网进行公布。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平湖市人才信息网进行公示。同等条件下,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三、合同期和待遇 被确定为录用对象的人员到平湖市民劳动事务代理所报到,如一周内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确定录用人选后,招聘单位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平湖市利民劳动事务代理所 2016年8月8日 附:平湖市利民劳动事务代理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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