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考核。考核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承担,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同考核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负责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技术水平、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因考核不合格而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体检。按考核合格者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公布3日内申请一次复检,复检将在第三方自治区级医院进行。 (三)录取。根据招聘计划数,按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办理入编手续。对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入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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