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相对应卫生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或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才能报考;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已与平湖卫生计生系统各医疗卫生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7.岗位要求户籍地限制的,以2016年7月3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岗位要求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的,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才能报考。 8.报考人员为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16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2016年嘉兴平湖市教育局招聘紧缺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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