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招聘老年人社保卡办理专责窗口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广州市民政局《关于落实优化老年人社保(优待)卡制发放流程工作经费的通知》(穗民【2013】292号和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启用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老年人优待专用)制法工作新流程的通知》,要求在各街道政务中心设立专责窗口,承办老年人社会保障(优待)卡的办卡申领及遗失补办等业务。我街现向社会公开招聘老年人社保卡办理专责窗口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意识;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本科学历优先; 3、熟悉电脑操作,有一定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 5、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1981年9月1日后出生)以下; 6、广州市常住居民,本市户籍人员或非本市户籍人员已办理居住证; 二、工作内容 街道老龄专窗工作人员须承担海珠区民政局赋予的工作任务,主要负责本街道辖内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老年人优待专用)的申领、升级和补办等业务。积极参与区老龄办举办的各项业务工作培训。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聘方式:2016年8月10日至8月15日在海珠区公众信息站内公告。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6日至8月19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凤阳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泰沙路555号505室;联系电话:84081370;联系人:梁小姐)。 3、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1张,并填写《凤阳街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非户籍人员)、失业证、毕业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报考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参加考试;不符合者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及体检 1、笔试:考察公共基础知识、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按20%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为:届时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2、面试:主要测评面试对象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气质。满分为100分,按80%计入总成绩。 面试时间:届时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3、体检:面试和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按1:1的比例组织政审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政审期间拟录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政审、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 (四)考察 四、录用手续和待遇 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录用资格。录取后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待遇按6万元/人/年(含单位、个人缴付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凤阳街道办事处 2016年8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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