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3.具有医学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2016年7月前毕业未就业学生。 4.符合附件1中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二)特岗全科医生(岗位职责主要为: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与居民签约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等。)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3.符合附件1中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部门(含中医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含3年),能够胜任全科医师岗位的医务人员。并具有两年以上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鼓励城市业务水平较高、身体状况较好的退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应聘。 (三)下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岗位要求为医学专业研究生、到乡镇卫生院的医学专业本科生不再参加笔试,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的程序进行;到县级医疗机构的医学专业本科生和到乡镇卫生院的医学专业专科生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程序进行。 特岗全科医生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的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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