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注意事项 1. 面试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准考证。代领人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被代领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 2. 面试人员领到面试准考证后,应立即核对姓名、身份证号、应聘单位、应聘职位及职位代码等信息,发现有错误的,应立即提出,以便更正。 3.面试人员须于面试日上午8:30前携带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相应候考室报到,截止8:40仍未到相应候考室报到者,视为放弃面试,取消面试资格。 4.请各位面试人员互相转告,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者,视为放弃面试,取消面试资格。 咨询电话:0856—3521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