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2016年7月以前毕业、符合各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和年龄要求,年龄计算基准日为2016年8月15日; 6、在职人员报考需在报名表相关信息项中注明在职经历,并在面试资格确认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7、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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