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1、面试人数: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市工信委网站公示并发布。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对拟面试人选集中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在相关网站上通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条件。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出现取消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及考生自动放弃的情况,将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拟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如下材料: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和其他岗位要求有关证明材料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已婚人员还需按上述要求提供其配偶的相应证件、材料及计生证明。资格复核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进行(结构化面试完毕后将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评委不少于7人。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成绩公布:面试评委在应聘人员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未有面试合格人选的招聘岗位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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