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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进一步健全就业援助制度,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 招聘岗位、人数、工作地点:见附表 三、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都匀市户籍且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认定为就业困难对象的失业人员。已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扶持期满人员不予报名。 (二)范围 1、4050失业人员; 2、持《残疾证》残疾失业人员; 3、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一年以内的失业人员; 6、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7、登记失业一年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8、在校期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9、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 10、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 四、待遇及相关情况: 相关待遇按照都匀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目前最低工资标准为1600元/月),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报名时间:2016年8月12日-24日 面试时间:2016年8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录取方式: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逐一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录用。 五、报名地点:都匀市就业局(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十字办公区一楼大厅) 六、报名方式:持一寸照片1张,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七、咨询电话:8250330 8241233 附表:都匀市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职位表 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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