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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泰州市姜堰区教育系统2016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内容
    因教育教学需要,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泰州市姜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等详见《泰州市姜堰区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80年8月22日至1998年8月26日之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相应资格证书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由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姜堰区教育局(以下简称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等八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通过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姜堰教育网向社会公布本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2日~8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姜堰区教育局人事科(姜堰区教育局一楼100室)。
    3.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和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毕业证书;
    ③学位证书;
    ④教师资格证书;
    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⑥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报名时不能提供,必须承诺在体检前提供)。
    (2)报考人员应正确理解和把握本《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根据自身条件,自行选择报考岗位,如实填写《泰州市姜堰区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3)在招聘全过程考生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生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考生提供虚假信息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应资格。区教育局负责资格初审,区人社局负责资格复审。
    (4)通过资格审核并完成报名手续的考生于2016年8月31日下午3∶00~5∶30凭本人身份证到姜堰区教育局100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5)本次招聘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岗位数之比)为3:1。报名结束后,如出现报名人数与岗位数之比不足3:1的,由区教育局提出意见,经区人社局审核后,报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是否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本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布。
    (三)面试
    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形式为说课(含答辩),时间为2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步骤。面试结束后,在本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布面试成绩。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和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相同,则采用加试的形式确定);报名时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姜堰教育网公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
    因取消体检资格或考生放弃体检出现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通知。
    体检人员体检合格方可进入后续环节。因妊娠原因延迟体检人员,可先参加公开选岗,暂保留所选岗位,待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入考察及后续环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不递补,体检后续各环节出现岗位缺额的,均不递补。
    (五)选岗
    公开选岗由姜堰区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进行。公开选岗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及人员名单在姜堰教育网公布。
    选岗人员根据所报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现场依次进行一次性选岗。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抽签确定选岗顺序。每人限选一个岗位,当场选定,一经选定,不得变更。公开选岗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参加。未按规定参加公开选岗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考察
    由姜堰区教育局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组织考察,考察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姜堰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人员,按《泰州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负责处理。
    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5年(含试用期),聘期内不得申请调动。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姜堰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姜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8869415(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23-88088500(区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523-88869216(区纪委)
    信息发布指定网站:
    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jyhrss.gov.cn)
    姜堰教育网(www.jysedu.com)
    附件1:泰州市姜堰区教育系统2016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附件2:泰州市姜堰区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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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22:5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