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雅职院合同制实验员招聘启事 |
内容 | 因学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合同制实验员2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学历及专业 1.招聘岗位及名额:食品与化学实验员,1名;微生物实验员,1名; 2.学历: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1)食品与化学实验员专业要求:药学、化学类、食品类等相关专业;微生物实验员专业要求:(2)医学检验、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生物工程等相关专业;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 5.工作地点:实训与服务中心(名山经开区)。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热爱教学工作。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 3.专业知识基础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素质和技能。 4.有从事相关实验员专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0日至8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及方式:雅职院育才路校区实验楼211办公室现场报名。 3.所需材料:应聘者需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相关执业资格证明和两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到育才路校区实验楼211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并填写《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合同制人员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和初选 由人事处会同药检系对应聘者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初选。凡已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均由药检系电话通知考生本人,未接到通知的表示未进入面试。 (三)考核 1.学院成立考核小组对进入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分为面试和试讲两部分。试讲采用普通话和板书教学,试讲内容和题目均由考生根据本人所学专业的相关内容自行确定,时间不超过15分钟。 2.成绩分值构成:面试占40%,试讲占60%。 (四)聘用 根据考核结果,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聘用人员,并由人事处电话通知考生。 试用期结束后与学院签定劳动合同。 四、具体待遇 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参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工资标准执行,并按学院规定及本人的工作量发给相应的课时津贴,在聘用期内享受学院发放的住房补贴,每月100元,连续补贴3年,学院为其办理基本的社会保险。 解释权限为学院人事处。 附件:《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合同制人员登记表》 联系人:药检系 李老师 13882440898 人事处 陆老师 2241755 13908161019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16年8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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