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湖州市长兴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公告 |
内容 | 因消防救援工作需要,长兴县公安消防大队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概况 1、招聘岗位:合同制消防员(从事现役消防官兵同样的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接警工作) 2、工作地点:长兴县公安消防大队长兴中队、画溪中队 3、合同期限:2年,期满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 二、招聘对象 具有高中文化程度及以上的男性未婚社会青年(退伍军人和长兴户籍人员优先)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5日至8月25日。 2、报名地点:长兴县公安消防大队长兴中队通讯室(画溪大道2685号,县公安局旁)。长兴县公安消防大队长兴中队:6235455;手机:182-6829-0119俞旭豪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灭火和抢险救援、接警工作。 2、年龄在18-25周岁,未婚的男性,应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3、男性,身体健康,身高不低于1.65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 4、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 (1)具有驾驶证C照驾龄2年以上者; (2)运动能力较强擅长篮球者; (3)具有一定电脑基础且有一定文字功底者; (4)具有烹饪技术者; (5)部队退伍人员;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6)已经被其它单位聘用工作的。 四、相关待遇 1、正式聘用的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考核组成,具体工资标准以入职后核算为准。按照《劳动法》规定入职者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 2.享受部队现役官兵同等住宿条件、伙食标准及生活用品等。部队实行集体就餐,并按季节、气候特点按时发放制服。 3.在消防部队工作期间,免费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健康体格检查。每月休息六天,实习期为两个月,实习期间每月工资1200。 五、报名须知 报名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和体检报告及复印件各两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6张(背面注明姓名),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按规定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及贴相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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