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8、年龄28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煤炭局煤炭执法大队岗位,有三年煤炭行业工作经验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