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2016年桂林市临桂新区管理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6年7月31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至1998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并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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