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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地方负总责”要求的全面落实,提升镇(街道)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能力,嘉兴市南湖新区管理委员会(东栅街道办事处)决定配备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经研究决定,专管员采取公开招聘,面向社会2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 二、选聘条件 要求本人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心强,能服从工作安排;吃苦耐劳,身体健康,年龄在25周岁至35周岁之间,嘉兴市本级户口(不含五县),专业不限,男女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基层工作经验2年以上。 三、工作内容 食品专管员在镇(街道)食安办的统一领导下,委托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局)的直接管理,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教育等工作。 四、薪酬保障 食品安全专管员工资薪酬按照现行岗位合同工工资薪酬标准,由镇(街道)财政承担。 五、选聘程序和方式 1.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报名人员网上下载并打印报名表,如实、准确填写《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报名表》,附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同时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或相关学位、资质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间:2016年8月15日至8月19日,8:30-11:00,14:00-16:00。报名地点:中环南路与富润路交叉口,富润路101号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一楼大厅,联系人:朱秀琳、张卫明,联系电话:82873273、83671958)。 2.审查 市场监管分局对报名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对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街道门户网站(http://www.nna.gov.cn/)予以公示。 3.面试 由街道食安办及市场监管分局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拟用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之前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 4、公示 对拟选聘人员在街道门户网站公示。 六、其他事项 专管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劳务派遣),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含试用期)3年。上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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