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1)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毕业证书; ③学位证书; ④教师资格证书; 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⑥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报名时不能提供,必须承诺在体检前提供)。 (2)报考人员应正确理解和把握本《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根据自身条件,自行选择报考岗位,如实填写《泰州市姜堰区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3)在招聘全过程考生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生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考生提供虚假信息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应资格。区教育局负责资格初审,区人社局负责资格复审。 (4)通过资格审核并完成报名手续的考生于2016年8月31日下午3∶00~5∶30凭本人身份证到姜堰区教育局100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5)本次招聘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岗位数之比)为3:1。报名结束后,如出现报名人数与岗位数之比不足3:1的,由区教育局提出意见,经区人社局审核后,报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是否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本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