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环节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拟调对象。拟调对象在《毕节日报》、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毕节市人大常委会网、毕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动资格。 纪律监督 本次考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0857-8248956 其他 (一)在选调过程中,各项选调信息(如成绩公布、领取准考证等相关通知)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毕节市人大常委会网、毕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等媒体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本公告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三)咨询电话: 1.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咨询电话: 0857-8571189(平时咨询) 0857-8237815(报名期间咨询) 2.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 0857-8221482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857-82222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