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成绩、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反映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试用手续。 聘用及待遇 1、聘用。拟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息烽县人民法院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所差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待遇。试用期两个月,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月工资3000元(含单位、个人缴存社会保险以及每月绩效考核200元)。 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条件及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任何环节如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取消考生录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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