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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长汀法院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临时人员14名(其中协警6名、速录员6名、驾驶员1名、计算机管理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协警岗位。 1、招聘男协警4名、女协警2名,退伍军人或警校毕业优先,其中1名协警工作地点在河田法庭; 2、普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含高中),40周岁以下; 3、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 4、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 (二)速录员岗位。 1、招聘速录员6名,男女不限; 2、普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含高中),40周岁以下; 3、熟悉法律基础知识,熟悉电脑软件操作,有一定速录技能(打字速度标准每分钟不低于100字); 4、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 5、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 (三)驾驶员岗位。 1、招聘驾驶员1名,男性; 2、普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含高中),40周岁以下; 3、有5年及以上驾龄,取得B证驾驶证; 4、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 5、身体健康。 (四)计算机管理人员岗位。 1、招聘计算机管理人员1名,男女不限; 2、普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含高中),计算机相关专业,40周岁以下; 3、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技能; 4、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 5、身体健康。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2日—8月19日正常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由本人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长汀法院政治处512室报名。 三、聘用办法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聘用为本院协警、速录员、驾驶员。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四、待遇 河田法庭协警由我院安排住宿,法院机关或大同法庭协警、速录员、驾驶员住宿自理,工资福利待遇以合同为准。 咨询电话:326605015960325692 本公告由长汀法院负责解释。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1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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