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进入考察的人员应提交以下本人材料:
 1、个人人事档案;
 2、学习工作现实表现鉴定(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应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出具;参加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部门出具,没有人事代理的由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出具);
 3、遵纪守法情况证明;
 4、是否参与邪教组织证明。
 请进入考察的人员于2016年8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焦作市中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咨询电话:0391—2946540)领取调档函和函调信。
 本人材料于2016年8月23日下午18:00前送交中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的视为自愿放弃考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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