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1)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张。 (4)就业报到证。a就业报到证;b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 (5)学历验证报告(自行到中国学信网打印)。 (6)资格初审:报名截止以后,由区人社局、区卫计委集中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7)发放准考证。8月29日至9月2日为考生个人领取准考证时间,具体事宜以区卫计委通知为准。 (8)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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