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1、笔试(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1)时间:2016年8月28日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10:00-11:30专业基础知识。 (2)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 (3)内容: ①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必考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市场经济、法律、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满分为100分。 ②专业基础知识内容(分类考试科目): 报考中心校教师岗位的(罗山高中、农村高中、县中等职业学校的岗位人员除外)专业基础知识为《教育基本理论》,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等,满分为100分; 其他岗位不考专业基础知识。 (4)方法:闭卷考试。 (5)报考罗山高中、农村高中、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免笔试(研究生笔试成绩取该招聘岗位笔试第一名的成绩)。按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