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加分条件:在罗山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计划生和罗山籍服务贫困县(含西部)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预征大学生士兵的人员《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者,只享受一次加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2016年8月26日17:00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 预征大学生士兵是指我市辖区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往届毕业生,以及常住户口在我市或国家从我市统招的信阳生源大学生,男性要求23周岁以下专科毕业生或24周岁以下本科以上毕业生,女性要求22周岁以下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年龄计算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报名时在报名表上填写同意参加应征入伍,在报名结束后,由县征兵办统一组织体检政审,对合格人员发放《预征入伍通知书》,作为先期预征对象。预征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开招聘笔试后,凭《预征入伍通知书》给予笔试加分,享受加分奖励后拒绝入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