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二)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和资格等条件;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三)社会人员限于截至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四)应届毕业生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 (五)年龄要求详见《北京市园林绿化局2016年下半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详见附件1),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日期。 (六)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