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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的职位、人数、对象及要求 1、凤冈县群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管理岗位人员1名:2016年及以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专业。 2、凤冈县第二中学俄语教师1名(专业技术岗位,2016年4月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的职位):2016年及以前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俄语类专业,且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公开招聘的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30日-1998年8月29日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或者具有职位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能够在事业单位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3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公务员、或新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人员; 3、截止2016年8月29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三年)未满的; 4、截止2016年8月29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或2015年以来在我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考试违纪成绩被记“0”分的;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9、报名时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或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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