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2016年枣庄市滕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第9号) |
| 内容 | 按照《2016年滕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简章》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现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应聘人员有关体检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分组及时间: 1、综合类、卫生类及教育类语文教师岗位:2016年8月22日 2、教育类其他岗位:2016年8月23日 二、体检集合地点: 体检当天早6点50分在滕州市善国中路百信超市(乐天玛特超市东)门前集合。 三、体检费用: 每人100元,由应聘人员自付。 四、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5、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附件:体检人员名单.xls 滕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录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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