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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综合素质,热爱财政工作; (三)已参加工作人员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关系在北京;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北京生源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含户口及档案留在毕业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 (四)事业心、责任感强,有较好的团队合作、沟通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19日以后出生); (六)符合所报考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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