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嘉兴市国土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嘉兴市国土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嘉兴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嘉兴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市国土资源勘测信息中心) 下含南湖区、秀洲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分中心,为嘉兴市国土资源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市本级不动产登记服务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负责市级土地资源勘测调查和信息化建设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计划和要求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学位等相关要求; (4)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16年8月29日前取得(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8月29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分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 1、现场报名时间与地点: 2016年8月29日-9月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嘉兴市国土资源局人事教育处(嘉兴市洪兴路253号605室)。 报名人员于规定时间持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8月29日-9月5日。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285536727@qq.com,相关报名材料须在考试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所提供材料不全或者材料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2张。 (5)报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5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知本人。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2倍,否则将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嘉兴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电子邮件报名且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时请携带好相关材料的原件以供复审。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按招聘岗位,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超过20人的,则需先进行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直接进行面试的,总成绩=面试成绩;先进行笔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核 考核由嘉兴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考核前,考生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解聘的函。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按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监督和联系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国土资源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招聘程序参照《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国土资源局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各项后续事宜将刊登于嘉兴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www.jxgtzy.gov.cn/,届时报名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联系电话:0573-82131516 张先生 林先生 监督电话:0573-82131909,82228947 嘉兴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8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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