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版纳州景洪市2016年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调公告 | ||||||||||||||||||||||||||||||||||||||||||||||||||||||||||||||||||||||||||||||||||||||||||||||||||||||||||||||||||||||||||||||||||||||||||||||||||||||||||||||||||||||||||||||||||||||||||||||||||||||||||||||||||||||||||||||||||||||||||||||||||||||||||||||||||||||||||||||||||||||||||||||||||||||||||||||||||||||||||||||||||||||||||||||||||||||||||||||||||||||||||||||||||||||||||||||||||||||||||||||||||||||||||||||||||||||||||||||||||||||||||||||||||||||||||||||||||||||||||||||||||||||||||||||||||||||||||||||||||||||
内容 | 景洪市教育局2016年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 校医及工勤岗位人员公告 为合理统筹城乡师资,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发展,根据《中共景洪市委、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洪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景洪市教育局结合实际,面向景洪市教育系统内的在职在编人员,进行公开选调53个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医及工勤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一)教师岗位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教师岗位32个。其中:市进校3个(数学、地理、生物各1个),市一中4个(地理、英语、体育、物理各1人),市四中1个(语文),市职中1个(物理),市民中2个(语文、数学各1个),市一小1个(语文),市二小4人(数学2个、语文、体育各1个),市三小1个(科学),市四小5个(数学2个、语文、体育、科学各1个),世纪金源小学5个(语文2个、数学2个、英语1个),市幼儿园2个(幼儿园教师),市民族幼儿园3个(幼儿园教师)。(具体岗位见《景洪市教育局2016年城区中小学、幼儿园选调教师、校医及工勤岗位人员计划表》) (二)校医岗位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景洪市民族幼儿园校医岗位1个。(具体岗位见《景洪市教育局2016年城区中小学、幼儿园选调教师、校医及工勤岗位人员计划表》) (三)工勤人员岗位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工勤人员岗位20个。其中:市一中2个(炊事员1个、宿舍管理员1个)、市四中5个(炊事员4个、门卫1个),市民中1个(炊事员),市三小1个(炊事员),世纪金源小学2个(门卫),景洪市幼儿园3个(炊事员),景洪市民族幼儿园2个(门卫),景洪市江北幼儿园4个(炊事员3个,水电工1个)。(具体岗位见《景洪市教育局2016年城区中小学、幼儿园选调教师、校医及工勤岗位人员计划表》) 二、公开选调范围 符合公开选调所需条件的景洪市教育系统内的在职在编人员。因编制限制,其中部分岗位仅限严重超编的嘎栋小学、基诺小学、大渡岗小学、勐养小学教职工报考。 小学语文5个:其中3个限嘎栋小学、基诺小学、大渡岗小学、勐养小学教师报考; 小学数学6个:其中4个限嘎栋小学、基诺小学、大渡岗小学、勐养小学教师报考; 小学体育2个:其中1个限嘎栋小学、基诺小学、大渡岗小学、勐养小学教师报考; 小学英语1个。 炊事员12个:其中8个限嘎栋小学、基诺小学、大渡岗小学、勐养小学职工报考; 宿管2个:其中1个限嘎栋小学、基诺小学、大渡岗小学、勐养小学职工报考; 门卫5个:其中3个限嘎栋小学、基诺小学、大渡岗小学、勐养小学职工报考。 三、公开选调的资格条件 (一)景洪市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岗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从事选调岗位学科教学满6年,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后出生)。 3.具有选调学科专业的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应具有初级中学教师及以上资格证。 4.参加过县、市级及以上课堂教学技能竞赛并获奖(含课堂教学竞赛、说课竞赛、教学技能竞赛等)。 5.有较强的学科教学能力(获县、市级及以上教学质量优秀奖不少于3次)或具有一定的教育研究能力(主持或参与过县、市级课题研究并结题)。 6.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医及工勤岗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现从事本专业(工种)工作满3年以上(指任教学科及从事工种),面向景洪市内范围的在本市乡镇工作满3年(2013年8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年龄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以现行退休政策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能报考。 3.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本学科专业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幼儿教师岗位的,应具有本学科专业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5.报考校医岗位的,在本职工作必须满3年以上。 6.报考工勤人员岗位的,在本职工作必须满3年以上。 7.教师报考工勤岗位的,必须在本市乡镇工作满3年(2013年8月31日前参加工作),必须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同意。以现行退休政策距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不能报考。 8.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试用期、合同协议期限内。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具体职位要求 详见《景洪市教育局2016年城区中小学、幼儿园选调教师、校医及工勤岗位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xsbnrc.cn)、西双版纳州教育信息网(http://www.xsbnedu.cn)、景洪市政务信息网(http://www.jhs.gov.cn)、景洪市教育局一楼大厅醒目位置张贴方式,面向景洪市内教育系统范围的在职在编人员进行公告。 (二)报名 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坚持自愿报名的原则,由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后,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到景洪市教育局人事股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8月24日(星期三)— 8月26日(星期五)。 2.需提交的证件及材料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最后学历)、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证明(由学校出具并加盖公章)、岗位等级证书、户口本。 3.发放准考证 2016年9月3日(星期六)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考生到景洪市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4.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9月4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景洪市民族中学。 5.面试时间及地点 2016年9月12日(星期一),根据报名情况由市教育局人事股安排。 6.考务管理 考场要求:笔试参照现行高考有关要求组织执行,严肃考风考纪。实行单人单桌,每个考场原则上不超过30人。考试违纪者按高考违规违纪处理办法妥善处置。 考生需查分者,在接到考试成绩5日内,到景洪市教育局人事股统一登记后进行查分。查分概不对个人。 其他有关事宜,严格遵照有关工作要求执行。 (三) 资格审查 景洪市教育局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者所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查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到景洪市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本次选调工作由景洪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1.笔试 笔试科目。教师岗位笔试内容:教育理论、方针、政策、师德师风、教学常规;校医岗位笔试内容:报考岗位业务知识、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要求等;工勤人员岗位笔试内容:报考岗位业务知识、工作制度的考试。 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为百分制。教师岗位笔试成绩按40%计入考试总成绩;校医岗位笔试成绩按40%计入考试总成绩;工勤人员岗位笔试成绩按60%计入考试总成绩。 2.面试 教师岗位: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讲课形式进行;幼儿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讲课和专业技能(弹唱、美术、舞蹈)测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按60%计入总成绩。 校医岗位:采取考核小组现场面试,并根据实作进行评分的形式进行。考核分数为百分制,考核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工勤人员岗位:采取考核小组现场面试,并根据实作进行评分的形式进行。考核分数为百分制,考核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3.筛选原则 选调岗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取消选调岗位。笔试结束后,对各选调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选调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笔试入围线上出现并列名次,则相应扩大该岗位面试人选。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累加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选调计划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专业成绩高者确定进入考察。 4.公示与录用 景洪市教育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及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分别在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xsbnrc.cn)、西双版纳州教育信息网(http://www.xsbnedu.cn/)、景洪市政务信息网(http://www.jh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根据总成绩的排名进行选岗,并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全程接受中共景洪市教育局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 监督电话:2211311 本公告由景洪市教育局、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景洪市教育局2016年城区中小学、幼儿园选调教师、校医及工勤岗位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景洪市教育局2016年城区中小学、幼儿园选调教师、校医及工勤岗位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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