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面试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在招聘职位计划数1:3比例及以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情况。 3.面试工作由雷山县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 4.入围面试的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5.入围面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如因考生未阅面试公告而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6.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7.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雷山县司法局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eishan.gov.cn)通知公告栏另行通知。 七、成绩计算 (一)加分条件及分值 1.退伍军人:加5分;受到嘉奖及立三等功以上加3分; 2.文凭:本科毕业生加5分(本科法学专业在此基础上加3分); 上述加分条件中,有多项加分条件的,以最高加分项加分,不累计加分(提供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获奖证书或者资格资质证书原件)。 (二)免试条件 通过司法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的直接面试录取。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加分分值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分值。直接面试聘用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分值。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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