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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关于人员流向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近两年年度考核有一次及以上考核为不合格(或不称职)者。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其他条件:符合本公告考调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表1) 南充市扶贫项目管理服务中心2016年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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