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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同面试同一天进行。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4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各应聘人员需认真对照招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和任职要求,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1、天河区监察局公开招聘民情督察员报名表(考生自行下载附件后打印); 2、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有关资格证书、奖惩证明、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能够证明本人文字水平的文章材料作品等资料。 所有证件、资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核对,以原件为准,复印件仅用于备案存查。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或不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有欺瞒行为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空缺名额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为100分制,占总成绩50%。基本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面试成绩将在天河区信息网上公布,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的人员采取电话通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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