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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调办法 考调工作按照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内容包含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机关事业单位业务知识。 2、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结束后,每个职位按1︰2的比例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二)考核 面试结束后,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制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占综合成绩的20%,其中专业测试占10%。考察工作在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指导下,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前应制定考察方案,制定考察评分标准,切实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考察结束后,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考察成绩×2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对认定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确定体检人选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组织体检。 (三)体检 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在规定时间内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体检所有项目的,取消选调资格。因此出现空缺的,可从考察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雅安市名山区2016年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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