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时,以职称高的确定人选;成绩、职称都相同时,以学历高的确定人选。免笔试招聘的人员按照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成绩相同时,以职称高的确定人选;成绩、职称都相同时,以学历高的确定人选;成绩、职称、学历都相同的,以在聘或聘用时间长短来确定人选。 (二)考核工作由三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用人单位盖章和考核小组成员签名。 (三)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结果在招聘单位公告栏公示。 (四)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同意,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考核工作原则上在2016年11月15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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