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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22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历,具体要求详见《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组织部招聘后勤服务人员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后勤服务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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