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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递补体检要求 1、请递补体检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1寸证件照1张、黑色签字笔1支、体检费320元(以医院实际收取费用为准),于2016年8月29日上午8:20前到高县人才交流中心集合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2、请按《体检须知》做好体检准备。未按时到达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进入递补体检程序人员中属教师岗位(不含校医)且于2016年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免体检。请于体检前至电县人才交流中心(0831-5419897)告知,体检当天不用到现场。 4、进入递补体检程序人员,请于体检前准备好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出具的无违法生育记录证明(加盖公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加盖公章)、个人自我总结(含本人简历)、单位鉴定(现有工作单位者)。若到计生办(派出所)出具证明需公函的,可到高县人才交流中心开具。另外,须弄清自己档案所在单位,并确认一旦需要即可调档,若不能调档,视为自动放弃。 宜宾市高县事业单位2016年第一次考试招聘人员考核后递补有关事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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