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和《苍梧县2016年直接面试招聘基层卫生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苍梧县长发中心卫生院会计岗位调整部分资格条件。调整后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下表: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条件 |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职称 | 
年龄 | 
基层工作年限 | 
政治面貌 | 
其他 | 
招聘对象范围 | 
备注 |  
| 苍梧县长发中心卫生院 | 
会计 | 
1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 | 
全国会计初级职称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 
全国范围 |        特此公告     苍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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