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2016年泰兴市建设工程安全监察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相关规定,下列人员进入体检程序(见附件)。请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携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现场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人选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间:2016年8月26日上午8:30-11:00。 领取体检通知书地点: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泰兴市大庆西路39号402室)。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领取体检通知书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逾期不到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附:体检人选名单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 |
姓 名 |
准考证号 |
泰兴市建设工程安全监察站 |
安全监察员 |
殷 明 |
20160010117 |
泰兴市建设工程安全监察站 |
安全监察员 |
刁 鹏 |
20160010116 |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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