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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 拟择优选聘高瞻同志,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从2016年8月25日至8月31日(不含双休日、节假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来访、来信、来电如实反映拟聘人员的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经党组织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一般应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我们将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监督举报电话:0831-5201157 通讯地址(邮编):宜宾市翠屏区南岸酒都路59号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44002) 特此公示!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25日 附件:宜宾临港开发区2016年第一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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