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经费补助。省级财政对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对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按年人均不低于4万元的标准安排岗位津贴,特岗全科医生年度考核合格后,由县级公立医院进行发放。 (二)纳入编制管理。根据许昌市医改办、市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许卫发[2016]41号)文件精神和市编委核编意见:用人单位有空编的,要优先解决免费医学生和特招毕业生的入编问题,不受服务期限限制;用人单位没有空编的,可在市县事业编制总量内,按照“特需特办、人编对号、人留编留、人去编销”的原则,将免费医学生、特招计划中的研究生、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以及取得医学本科学历的特招专科生纳入人才编制管理。对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实行“县招乡用、县乡联动”管理,既可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也可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在县级公立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鼓励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按有关规定将其纳入常设岗位,并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优秀者可聘任到领导岗位。招聘的全科医生如果来自公立医院,服务期间由原单位保留其编制和身份,服务期满可回原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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