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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法违纪记 录; 2.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具有北京市大兴区户口;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工作中服从岗位调剂; 7.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语言表达、公文写作能力,并适应艰苦条件下工作,满足经常加班需求,适合男性报考;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在职大兴区镇、街道(园区)及职能部门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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