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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眉山市2016年赴国内知名高校公开引进优秀人才公告》规定,现将经过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青神县)予以公示,公示人员名单附后(见附件)。公示期限为7天,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示由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38816634。 青神县委组织部监督电话:028-38829112 青神县纪委监督电话:028-38811535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28-38816634 中共青神县委组织部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23日 附件:2016年眉山市赴知名高校公开引进优秀人才拟聘用人员(青神县)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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