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具有新蔡县常住户口(2016年9月1日以前落户)。夫妻一方具有新蔡户籍的,另一方报名时需提供配偶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4、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掌握电脑操作;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或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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