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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因学校工作需要,浙江工业大学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才派遣岗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3个岗位共3名人员,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岗位招聘计划表》(附件1)。应聘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确因工作需要可适当放宽。 报名时间为招聘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9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岗位求职信息登记表》(附件2),并发送至该岗位报名邮箱,邮件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每位应聘者只能申请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经面试、考核录用后由杭州江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实行人才派遣,与杭州江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面试有关安排由用人部门另行通知。 二、岗位薪酬 受聘人员人事关系属于人才派遣机构,岗位薪酬参照《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制度实施办法》B类岗位标准,各种社会保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缴纳。B类岗位的工资包括岗位工资(税前,含个人承担的险金)、年贡津贴和绩效奖励。试用期工资按聘期工资标准的80%确定,具体见下表: B类岗位聘期工资结构
工资学历 |
专科 |
本科 |
硕士 |
博士 |
岗位工资 (单位:元/月) |
2600 |
3300 |
4000 |
5000 |
年贡津贴 |
年度考核合格,次年在前一年的基础上增加100元/月;年供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月。 |
绩效考核奖 |
B1类 |
学校每年按照每个B1类岗一个月应发工资,计算各部门(单位)的派遣人员绩效考核奖总额,由用人部门(单位)根据个人考核情况确定每位派遣人员的发放金额。 |
B2类 |
由用人部门(单位)根据对派遣人员的工作绩效考核,确定绩效奖励的发放金额。 |
浙江工业大学人才交流中心 2016年8月25日 附件1:2016年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岗位招聘计划表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岗位求职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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