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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资格审查需携带资料 考生须携带本人持报名表(报名表上写明本人手机号码,手写、打印均可)、身份证、户口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复印件需首页及本人页。 注意事项 (一)提交材料装订顺序:从上到下依次为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二)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9月20日至9月23日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考生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咨询电话:010-6033087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 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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