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和贯彻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以及团队合作精神; 4、符合岗位要求,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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